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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家如今的权势,确有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。

只要林啾啾不是个缺胳膊少腿的废人,以未婚夫的家世来算绝对是高攀了。

可问题偏偏出在这里。

林啾啾刚被认回来时,是个很讨人厌的孩子。他懂事且机灵,很会看人脸色,每样事都不出差错,聪明得根本不像几岁的小朋友。自然,他与家里那些没有血缘的大人们相处不来。

后来他生病了。先是吃了一段时间药,没什么好转后,又被安排去南城最好的医院住了半年。

那是南城最好的精神病院,林啾啾住得也是最好的单人病房。他在那间小小的屋子里,不用上学也不用写作业,更不会有小伙伴来打扰他。有针筒药瓶和消毒水陪着,短短200天的日子对6岁孩子来说,也不算难熬。

——对吧?

之后林啾啾病好了,变成了个讨人喜欢的乖孩子。他不再机敏得令人害怕,反应也总比同龄小伙伴慢上半拍。林家的大人们,也渐渐对他态度好了起来。

但总归,林啾啾的档案上,抹不掉这半年多的住院时光。

“我的病已经好了。”

林啾啾的眼圈又红了起来:“我不许他因为这件事与我悔婚。”

他知道这是件丢脸的事,林家大人想骂他又找不到由头的时候,便总把这事拿出来说。

想到这里,林啾啾便不想在众人的目光下继续待着了。

他吸了吸鼻子,支使着身边的那几个富二代去拿些自己喜欢吃的东西,拉着人便离开了。

小老婆挑剔得很。他爱吃水果,却又嫌弃沾上汁水后黏糊糊的讨厌感觉。即使有牙签能用,却依旧娇娇气气地让别人来喂自己。

他的嘴小而丰润,唇色甚艳;被汁液润泽的模样娇娇嫩嫩,青年们却知道这里早就被其他人品尝过了。

“迢迢。”那个刚刚冷笑的那个青年凑近过来,问他:“你喜欢接吻吗?”

林啾啾很是果断地摇了摇头。

“我不喜欢。”他说,“我每次都被咬得很疼——很没意思。”

“那是因为你的未婚夫技术太差。要不要和我们试试?”

林啾啾微微睁大了眼。

他毫无戒心地跟着这几人出来,藏在别墅外无人的树影下偷吃蛋糕和水果。等他反应过来,已经被三人紧紧围住,难以逃脱了。

林啾啾迟疑地咬着蛋糕叉子,将上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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